总编在线(23)|磋商供应商二次报价多写一个零,能澄清吗?
- 发布时间: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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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方式,供应商资格考试通过。在第二次报价的过程中,供应商C在报价中出现了一个错误,写了一个额外的零,导致报价超出了项目预算。谈判小组直接判定供应商C的回应无效。如果咨询小组不给它澄清的机会,该怎么办?
张松伟:,我认为在这个项目的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直接判定C供应商的回应无效是正确的。政府采购的铁律是:“报价超过工程预算的,投标无效或响应无效”
至于供应商C,他说他“报价出错,多写了一个零”,他质疑咨询小组没有给他澄清的机会。这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给予供应商依法澄清的机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18条规定:“咨询组在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解释或更正,如含义不清、类似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等。供应商的澄清、解释或纠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咨询小组要求澄清、解释或纠正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解释或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经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供应商是自然人,应由其本人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明。”
澄清的内容严格限于三个方面:一是含义不清;第二,类似问题的表述不一致;第三,文字和计算上的明显错误。供应商在报价中犯了一个错误,写了一个额外的零,导致报价超出了项目预算,这显然不属于这三种情况。
澄清也有禁止规定:供应商的澄清、解释或纠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报价属于实质性内容,严禁通过澄清去掉零。咨询小组当然不能给C供应商澄清的机会。
因此,供应商自身的错误只能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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