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本级政采预算实现一体化管理
- 发布时间:201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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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云南省财政厅部署了“云南省政府采购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率先实现了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的综合管理。旨在进一步指导省级预算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的全面综合管理。
据了解,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财务核心业务整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正在向全面整合管理推进。近日,云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政府采购预算一体化管理的通知》,提出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从2020年起,云南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将通过财政内网部署的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标准化平台”)进行编制并上报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范围不仅包括年初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还包括年度执行过程中新增的政府采购预算、年初预算调整和新增预算。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原有的“新资本”功能不再使用。采购单位未在标准化平台上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不得开展采购活动,以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二是各单位编制的2020年初预算,经云南省人大批准,财政部门批准后,由标准化平台分批推进政府采购系统。采购单位通过部署在互联网上的“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开展采购活动,并将采购过程和预算执行结果实时反馈到标准化平台,实现预算指标的动态约束,促使采购单位采取一切措施。
三是各单位增加和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由预算部门和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办公室在标准化平台“政府采购”模块中依次审核。最终审批通过后,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办公室点击“推送政府采购指标”,将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实时推送至政府采购系统。各单位要认真检查本部门、本单位在政采系统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预算指标如有差异或错误,应及时向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报告。
四是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考核机制。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将对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上报。各单位要在每年1月15日前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填写上一年度未能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情况和原因。云南省财政厅通报了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年末执行率低的采购单位,督促采购单位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除项目招标、保密采购、因投诉暂停采购活动等。一、如果采购项目未能在年底完成政府采购系统中的合同备案,则视为相关政府采购预算未执行。
据悉,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结合中央政府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精神和财政部的工作部署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网上政府采购”,逐步推进采购预算、采购审核、投诉处理等网上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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