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调整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新增11类商品
- 发布时间:2017-03-22
- |
- 浏览次数:100
近日,云南省政府采购与转移中心发布了《关于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调整商品目录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定义了新增加的在线超市目录的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集线器、光终端等。)、液晶显示器、基础软件、通用应用软件、信息安全软件、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触摸一体机、碎纸机、复印纸、不间断电源(UPS)、家具和用具(床、厨房和浴室用具等)。)。
《通知》指出,供应商应及时下载目录,以检查货架上的产品范围。如果供应商销售的产品不在目录范围内,就不会上架。当一个供应商上架时,它必须对应政治挖掘云平台的商品类别。详见《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与政采云平台商品目录对应表》(2020年4月调整版)。
已经落户云南省政府云电子商店(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因此不需要进行任何与协议管理相关的操作。云南省政府采购交易中心将通过系统后台统一调整其有效的超网协议的产品类别,除车辆外的所有类别默认打开。调整后,供应商可以将相应的产品上架。
此外,在 《通知》,为落实“配送服务”的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简化供应商征集程序,降低征集成本,自2019年10月8日起,云南省政府采购与中转中心承诺进入云南省政府云电子商店(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征集活动,不再集中分批征集供应商。
云南 为此专门发布了《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活动常态化公告》。
承诺,入围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备供应和实施政采云电子市场(网上超市)的能力,并满足、承认和承诺履行招标活动的所有要求。(2)供应商必须是通过政治挖掘云平台注册入库的政治挖掘云电子商店的官方供应商。(3)列入不可信赖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政府采购中存在严重违法不可信赖行为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入围。(4)参与第四类车辆的供应商必须拥有待供应品牌车辆的分销或代理权。
- 上一篇:成都出台政策规范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级
- 下一篇:政府采购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相关推荐
- >山东一季度新增入库PPP项目18个,投资规模超127亿元[2020-06-24]
-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良好[2020-06-17]
- >10万元以上!上海调整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目录标准[2020-06-23]
- >贵港市政采营商环境获好评[2017-07-28]
- >云南省宜良县:五措施做好政府采购工作[2020-06-23]
- >安阳:“三管齐下”完善政采制度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