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项目 6月1日起公开采购意向
- 发布时间: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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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后,供应商可以提前获得政府采购项目的详细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投标。(信息图片)
四川在线记者李玉荣文字/地图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的经营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号文件,四川省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的通知》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号文件),明确了试点范围、披露内容、披露方式和渠道的要求。要求从2020年6月1日起,除定点采购、网上招标、商场直购等小规模零星采购项目外,采购机构委托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应根据通知披露采购意向。
《通知》要求根据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披露,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采购项目名称;二是采购预算金额;三是采购需求的总体情况,包括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采购目标要达到的质量、服务、安全和时限;第四是采购对象的名称和采购数量;第五,项目计划实施采购的月份;第六,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包括是否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
此外,为了方便供应商提前准备采购活动,《通知》要求采购意向的披露应尽可能清晰和完整。《通知》明确要求省级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应同时输入采购意向的公开内容,并在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采购意向的公开文本导出,并推至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意向”栏目进行公开发布。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购买意向公开后,您可以申请购买。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对政府采购活动有什么好处?对此,四川红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红认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最有价值的信息是基于预算的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采购需求状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即“采购意向”。“越早获得这些有价值的采购信息,就越有利,越公开透明,就越公平。”李红表示,如果供应商事先知道项目信息,他们可以很好地衡量自己的优势,理性地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公开采购意向,使更多的企业能够了解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等重要信息,可以使采购者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改善和满足。四川东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采购意向的公开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拒绝采购项目影响采购效率,拒绝的原因要么是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要么是供应商准备不足,错误太多,导致合格供应商少于三个。公开采购意向信息,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提前做好投标准备,参与投标活动,有效减少失误,从而大大提高采购项目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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