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绩效评价通知出炉,财政部2020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 发布时间:2019-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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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财政部网站,财政部最近发布了三个绩效评估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部门评价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财政评价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转移支付自评通知》)。这三个绩效评估通知的发布标志着财政部今年预算绩效评估的全面启动。
了解到,绩效评估的重点是推进改革发展、确保重点领域、强化薄弱环节,重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三个硬仗、实施农村振兴战略等重点领域的支出。评估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运营预算、公私合作项目和政府投资基金等投融资活动。此外,在COVID-19中预防和控制肺炎的财政和税收政策的实施以及资金管理的使用也包括在本次评估的范围内。
在具体工作中,三个通知对评估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部门评价通知》强调,中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估,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职责,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积极创新应急机制下的绩效评估工作方法,加强本部门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估的组织管理,有序有效推进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估。
《财政评价通知》要求,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应以政策评价和综合评价为重点,规范绩效评价程序,严格控制评价指标和标准,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公正。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监督评价局牵头,财政部预算评价中心和地方监察局组织指导。
《转移支付自评通知》明确了地方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人是转移支付自我评估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因此要确保自我评估结果真实、准确、客观,严禁弄虚作假。对于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要严格考虑下一年的资金分配,对严重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加强监督指导,统筹预算绩效评价,理顺部门和地方主体责任,加强过程控制,有效控制评价质量,形成“全国博弈”的工作局面。同时,要注重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严格执行政府紧缩生活的要求,按照“花钱求效益、安排更有效、减少低效、问责无效”的原则,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完善和管理强化的重要依据,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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