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个解决”提升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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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解决“审批效率”问题,全面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化。从2019年3月1日起,“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将在全市推广使用,实现“网上做”、“一次做”、“不开会做”的目标,做到“多数据少办事”。通过“网上政府采购监管”,采购商、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和供应商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相关政府采购事宜,大大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
二是解决“排他性”问题,全面实现负面清单管理。发布《昆明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指导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明确采购需求建议,防范法律风险,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资格条件、采购要求、评估因素和评估责任四个方面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明确禁止将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地点、供应商的规模条件、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绩效奖励作为资格条件和评价因素,以避免对中小企业的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纳入扶贫和绿色发展理念,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通过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负面清单管理,依法明确政府采购过程中的禁止事项,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引入政府采购“小额贷款”。公司与昆明信用社合作,率先在全省开展“小额贷款”业务。成功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提供政府采购合同和公司资本流动来提供无抵押贷款。单个项目贷款金额可达合同金额的70%,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LPR调整后利率可享受80%。同时,在最快的一周内完成贷款简单高效,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四、为解决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问题,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给企业。为避免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可能出现的“缓拨、缓拨、挪用”问题,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即从财政单位企业到财政企业,财政资金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比例为100%。在信息完整的情况下,所有资金将在24小时内通过国库支付支付给中标人,从而真正实现财政资金支付的“无中间环节”,有效保证资金安全,及时将资金支付到企业账户,大大缩短企业等待资金的时间,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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