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财政局:多举措推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 发布时间: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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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配送服务”改革体系。为突出购买方的主体责任,从2020年1月1日起,凤城市将取消原有的项目申请和资助申请备案制度,购买方只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备案材料进行备案。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法制观念,加大政府采购预算的宣传力度,突出“依法采购,高效采购”,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方案,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范围,要求采购人严格编制和执行预算,坚持不预购。
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密切关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日常工作,及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报信息发布违规行为,并要求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披露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每年年底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违法主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已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多次拒绝招标、采购周期长、投诉多的采购项目要予以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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