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区财政局抓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工作
- 发布时间: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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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严峻复杂形势,火炬区财政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疫情期间的工作要求和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为打赢防疫和封锁战争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坚决执行政府采购防疫政策
中山市财政局发布《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蔡中采购[2020]3号)和《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紧急通知》(蔡中采购[2020]4号),规定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采购工作。针对疫情期间的文件要求,区财政局立即将相关要求传达给各预算单位,并要求各单位采购人员遵守。同时,做好疫情期间政府采购的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工作。对各采购单位的采购工作给予相应的提醒和指导,特别是防疫期间的采购规定、采购政策和注意事项。
二、继续做好疫情期间的日常采购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的指示,防疫采购可以不经过政府采购程序进行。对于与非疫情相关的一般政府采购项目,由于公开招标和开标地点均为公众聚集场所,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出发,为避免公众聚集场所造成疫情扩散的风险,政府采购活动原则上暂停或延期。根据该文件,已宣布招标时间的采购活动需要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延期公告。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具体恢复时间将由采购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据统计,2月初,火炬区安排了5个节后招标项目。经与单位协商,采购单位同意将招标项目推迟至2月底,然后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何时开标。疫情期间,火炬区财政局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完成各项采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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