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出台2020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 发布时间: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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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发布管理服务”,充分发挥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字〔2020〕17号),金溪县财政局公布了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最新目录和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全县各级预算单位。
新目录调整了项目,提高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取消了市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方便采购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主管预算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新目录包括45项,包括31项商品和14项服务。新增10个项目,包括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打印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和云计算服务。
新目录中公开招标的金额标准与上年一致。只有县级商品和服务的公开采购标准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其中:10万元(含)至30万元项目由单位组织实施,报财政部门备案,30万以上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标准公开采购;同时,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保持在100万元不变,分散采购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同时,文件规定,台式电脑等15种商品可以直接通过“蔡慧商城”在线购买,无需经过财务部门审批。
新标准的出台极大地提高了政府采购的自主性,不仅节省了采购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对优化县域商业环境,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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