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通知: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延期
- 发布时间:201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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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发布了关于延长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防治肺炎疫情和促进COVID-19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有效期将统一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并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自动延续。通知中明确指出,在此期间,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按照国家建筑市场监理公共服务平台展示的有效期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督司关于延长注册监理工程师有效期的通知
建设部[2020]42号函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建设部门建设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COVID-19推进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准确稳步推进企业复工投产,现决定将我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统一延长至2020年7月31日,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理公共服务平台上自动延长。在此期间,注册监理工程师可以根据国家建筑市场监理公共服务平台展示的有效期正常开展执业活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20年3月11日
(这篇文章被主动披露)
抄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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