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巩义市:积极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 发布时间: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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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巩义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积极行动,转变观念,创新手段,丰富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努力优化政府采购业务环境建设。
第一,为中小企业保留购买股份。巩义市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部门年度预算时,要求所有预算单位为中小企业预留30%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总预算,为小微企业预留的比例不低于60%。在实际预算执行中,监督和指导收购人落实预留股份指标。
二是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巩义市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网络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的问题。截至目前,已有6个采购项目完成合同融资,贷款总额2992万元。
第三,支持实施“不开会开标”。面对COVID-19疫情防控的新要求,巩义市财政局支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不议开标”模式,推动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完善,解决了传统开标模式存在的场地限制、供应商投标成本高等问题,真正实现了企业少跑腿、多数据。
第三,规范预算单位的采购行为。针对采购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采购项目需求确定、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结算等关键环节进行梳理和规范,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人在制定采购需求时不应有倾向性。原则上,征求相关供应商意见时,应不少于三家供应商;采购人应当依法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不得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应及时组织验收,接受社会监督,并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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