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网上超市“全疆一张网”建设
- 发布时间: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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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财政厅办公厅下发通知,提出从2020年5月1日起,在政府采购电子商店中实施网上超市“新疆一网”建设,并对网上超市的供应商管理、商品管理、信用体系管理等业务流程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关于试行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全疆一张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网上超市供应商管理方面,新疆财政厅制定了相应的准入标准和管理规则,在全新疆统一实施。符合准入条件的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成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的供应商,并正常注册和审核。承诺入围资格由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为认定依据)的集中采矿机构审核,自治区外注册供应商申请入围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关于网上超市的商品管理,《通知》明确表示,新疆财政厅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新疆网上超市统一的前端类别、后端类别及其对应关系,并设定了网上超市限额标准和固定资产限额标准。货架上的商品应根据其对应商品的性质进行区分,如节能商品、环保商品等。网上超市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商品库、检查商品信息、检查商品信息和管理滞销商品来实现商品的统一管理。
关于网上超市的信用体系管理,《通知》指出,新疆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建立了全网统一的信用体系,实现了对各政府采购主体政府采购违规行为(合同)的信用评估和预警功能,强化了各方的信用约束。各级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网上超市供应商承诺书和网上超市平台管理规则,对网上超市供应商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2019年,新疆启动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着力建设政府采购交易、监管和信息评估一体化的区域性政府采购“一网”,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优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区域性政府采购“一网”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一年来,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店实现了小规模一般商品和服务的网上交易,大大降低了采购组织和管理成本,优化了经营环境,提高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初步建立了新疆统一的商品标准体系。网上超市“新疆一网”建设旨在实现新疆供应商库和商品库的共享和共享,简化电子商店的业务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加强大数据分析的应用,形成监管合力,打破不同部门之间的市场壁垒,激发市场活力。
此外,为落实《通知》的相关要求,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超市“新疆一网”供应商征集工作已于5月6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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