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发布时间:2017-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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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通知和承诺制度的通知》。
明确的通知和简化的审批流程。自2020年5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提升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续聘的申请按以下程序审批。
通知指出,应加强事后监督。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隐瞒相关信息或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不予颁发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许可证,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申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再受理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申请。以上两种不良行为将被记录在企业社会信用档案中。
附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通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配送服务”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工作成本,服务企业发展,现就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通知承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审批流程
自2020年5月1日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提升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续聘的申请按以下程序审批。
(1)应用。申请晋升或延续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应登录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http://Zao jiasys . jise 99.com/cecao psys/),根据提示填写申请信息,自动生成《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升级/延续申请书》(见附件),打印、签字、盖章后,送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
(2)接受。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接收相关企业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升级/延续申请书》,并出具受理单。
(3)审批。我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审批意见。
(4)宣传。我部通过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办公大厅的栏目,公布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晋升甲级资质的审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
(5)公告。我部通过门户网站公布符合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晋升或延续条件的企业名单,并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6)验证。公告发布后12个月内,我部对企业承诺内容进行抽查,并委托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业绩和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通过告知承诺制获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如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应重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在验证完成前涉及资格变更。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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