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9月1日起,四类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 发布时间: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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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很明显,从2020年9月1日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监理的企业将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如果信用档案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当资质有效期届满时,对资质续展的审批实行通知承诺制度。公路、水利等专业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换发的审批不在本通知和承诺制度范围内,仍按原规定办理。
《通知》强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根据上述企业的承诺,直接为上述企业办理相关资质续展手续。如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依法吊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资质,并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附件: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19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建筑业“配送服务”改革,根据《河北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季芳观复集团〔2020〕1号)要求,决定对我部负责审批的部分建筑工程企业实行资质换发审批通知承诺制。具体通知如下:
1.从2020年9月1日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质量检验和工程监理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定。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资质有效期届满时,其资质续展审批实行通知承诺制度。公路、水利等专业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换发的审批不在本通知和承诺制度范围内,仍按原规定办理。
二。按照通知承诺制度申请资格续展的企业,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bzwfw.gov.cn/),按照现行相关资格标准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承诺符合资格标准续展条件,完成资格续展申请。建筑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司将根据企业告知的承诺,直接为上述企业办理相关资格续展手续。如发现申请企业的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格,3年内不得申请该资格,并被列入我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企业资质换发审批通知承诺制度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同时完善监管措施,加强事后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我省建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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