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财政局积极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
- 发布时间:201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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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及时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扶贫的要求。10月初,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扶贫办转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苏财沟[2019]38号),要求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扶贫办和预算单位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把握工作方向,增强政策执行的自觉性、紧迫性和主动性,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扶贫的组织领导,确保政策有效实施。下发《关于实施政府采购支持扶贫、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优先采购的要求。
二、做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收购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苏财沟函[2019]21号)要求,部署盐城市预算主管单位和县(市、区)财政局及时上报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收购储备的具体比例,并开通预算单位账号。截至目前,盐城市已有509家预算单位开立了管理账户。
三、利用政府采购网络销售平台帮助扶贫。依托财政部和国家扶贫办建立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我们在全国832个贫困县购买了注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生产的农副产品。同时,各级预算单位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利用江苏省政府网上销售渠道在经济薄弱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可以登陆购买我省12个重点扶持县(区)的农副产品,其中滨海县和响水县为盐城市重点扶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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