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市财政局:四措施全面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 着力优
- 发布时间:2017-06-06
- |
- 浏览次数:7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和各省市州优化经营环境的重要决策部署,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楚雄市财政局切实提升自身地位,夯实工作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领域工作,着力优化良好的经营环境。
首先,及时传达部署要求。及时传达《省和国家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综合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问题,要求各单位和乡镇按照通知部署的要求,统计和报送本单位的清理结果。
第二,逐一清理和纠正。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修订、完善或废止已发布但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相关制度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采购单位的内部制度规定;对未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及时纠正和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三,加强采购执行管理。优化采购活动程序,防止消除和限制市场竞争的问题。细化采购活动的实施要求,规范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允许供应商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支付。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完善对供应商利益的补偿和补偿机制,采购方和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接受公众监督。清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鼓励政府采购供应商、评标专家、公众参与,对发现的问题未及时纠正的,认真做好重点核查工作。同时,畅通供应商质疑和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相关推荐
- >杭州:对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交易行为开展检查[2020-06-29]
- >财政部PPP中心: 4月全国PPP综合信息管理库新入库项目87个,投资[2017-04-13]
- >GPA谈判再推进,我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中国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17-06-01]
- >四川:做好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的行政裁决是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18-02-20]
- >曝光!上海这10家企业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2020-06-24]
- >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三大活动”持续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20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