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云平台与采购中心深度对接 内蒙古电子化驶入快车道
- 发布时间:2019-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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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实施新事物时实现过渡和融合是一个关键考虑因素。2020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上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并向自治区内所有同级预算单位开放。
“根据《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同级预算单位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监督管理平台’。2020年所有新的政府采购项目都必须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原有的监督管理平台仍然提供历史数据处理和数据查询功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处长《政府采购信息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云平台推出后,我们充分考虑了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对接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表示,与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对接的前提是基础数据的统一、对接规范的制定和数据安全的保障。因此,在对接工作初期,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政府采购中心协调,从业务和技术两方面进行了多轮沟通,明确了对接技术方案和系统集成方案。
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与监管系统的集成与对接
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云平台推出后,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交换已经实现与政府采购中心的对接,主要涉及电子交易平台和采购监管系统的集成和对接。根据备案采购计划的不同组织形式和实施模式,政府采购云平台监管系统将通过系统接口将“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和“项目采购”实施模式的计划和采购明细实时交换到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不得修改采购模式和预算金额。
“交易完成后,采购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将通过接口将合同信息、合同明细数据和带有电子签名的电子采购合同返回给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监管系统,采购人可以直接完成监管系统。合同公示和备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司负责人表示。
采购中心与内蒙古政府采购网整合
根据《通知》,升级后的政府采购云平台已经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了采购公告信息的自动推送。政府采购中心不再需要登录原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发布采购公告信息。
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各类采购公告已一站式发布,主要涉及政府采购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的整合对接。作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一个子系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提供了一个标准的公告界面,政府采购中心的电子交易平台可以直接调用该界面,从而实现政府采购的同时进行
《通知》规定,各主管预算单位不再担任评估和抽取专家,而是各采购人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抽取。“在项目采购过程中,与上级主管部门相比,采购人对项目的采购需求有更好的了解,因此在抽取专家时选择抽取分类更为合理。采购单位选择的专家更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的要求,也是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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