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为疫情防控采购等工作注入资金保障
- 发布时间: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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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肃省财政厅紧急拨付1000万元用于防疫物资储备,并向省卫生委明确表示,所有防控突发事件要抓紧处理,特殊事件要抓紧处理。截至1月26日中午12时,甘肃省各级财政部门累计应急资金10589.37万元。为了更好地支持市、县和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1月25日,甘肃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委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资金保障问题。《通知》要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登记和审核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明细、防疫人员临时补贴的发放、防疫设备和试剂的采购等。并报送省卫生委员会和省财政厅,作为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资金结算的依据。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卫生部门尽快落实上述补助政策,保证防治经费,绝不因费用问题而延误治疗和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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