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确保疫情防控采购顺利实施
- 发布时间: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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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北京市财政局下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部署相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采购顺利便捷实施。
《紧急通知》指出,所有市属单位、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审计局、燕山财政分局和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应遵守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并提出三项要求。
首先,采购单位负责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预防和控制要求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货物、项目和服务。第二,各区财政部门应立即将财政部的要求传达给各区所有预算单位,以确保防疫和控制采购的顺利和方便。三是全市所有预算单位防疫期间的其他采购事项应合理安排,避免人员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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