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要“因时制宜”
- 发布时间:201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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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采购,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及时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政府采购现场开标评标活动要“与时俱进”。
山东省财政厅规定,要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防疫采购便利化的要求。首先,打开绿色通道。为确保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山东省立即开通了采购防疫物资的绿色通道,相关部门和单位可以自行组织采购活动,无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实施政府采购流程,确保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及时供应。二是确保采购质量。要求各采购单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组织安排懂市场、懂专业的人才参与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的防疫相关商品、项目和服务质量。第三,及时归档备查。要求各采购单位及时整理和完善采购档案,确保防疫采购工作能够经受住各方面的监督检查。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聚集场所,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1月27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评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流行期间,开展政府采购现场开标评标活动应遵循以下三项规定:
首先,对于非必要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开标和评标活动将暂停或延期。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类货物、服务和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现场开标、评标等活动原则上暂停或延期。如果开标时间已经确定,且采购项目不是工作所必需的,应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并通过电话通知注册供应商。具体恢复时间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公布。二是项目必须采购,加强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因工作需要需要开展开标评标活动的,采购人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建立登记查询制度,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日常(二次)消毒制度,加强个人防护。第三,放开专家遴选权,实行“回避”专家制度。对于确实需要开展评标活动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选择自己的评标专家,不得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年龄较大、身体状况较差、最近14天内曾在湖北及重疫区旅游或有接触过发热病人史的专家,应说服其指导其“回避”参与政府采购开标和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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