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财政局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
- 发布时间:20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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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1月下旬以来,延安市财政局以专项事务为基础,顺应服务疫情防控的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的政府采购工作。
一是充分保障防疫经费。坚持急务优先、保证优先的原则。截至2月7日,全市财政防疫经费为8072.73万元,其中市级为2432万元。防疫所需的设备物资采购和医疗费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渠道。坚持专务、便民、高效的原则。涉及疫情防控的政府采购项目不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方法,进口设备采购不需要审批。截至2月7日,全市以便捷的方式采购防疫所需设备和物资4745.55万元,保障了预防和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暂停非必要的采购项目。坚持防疫和控制原则,暂停所有非必要的采购项目。同时,对以前已备案的项目,特别是公告中明确招标、开标、评标时间的项目,应逐一进行检查和扣分,延期的应延期,取消取消。如确需按原公告执行,必须在招投标、开标、评标各环节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后才能执行。根据该规定,全市已公布的38个采购项目全部暂停,已备案但未公布的4个项目也暂停执行。
第四,全面实施网上办公。坚持不开会、少开会的原则,凡涉及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变更、进口产品审批备案等必须执行的事项,均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过程中涉及的咨询和对接通过电话、微信和互联网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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