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提供政策保障
- 发布时间:2019-01-18
- |
- 浏览次数:65
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精神,广西钦州财政局迅速下发《钦州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采购单位建立“绿色通道”,确保防疫采购顺利便捷实施。
《通知》规定了实施防疫控制项目应急采购的相关措施。采购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货物、项目和服务,可以以满足疫情防控需求为首要目标自行组织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法和程序。无需批准或记录进口材料的采购。
同时,《通知》要求采购单位要切实落实采购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应急采购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采购及时性,确保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规范防疫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妥善管理防疫采购的相关文件和凭证。
据悉,钦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人民群众和一线医务人员的安全健康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委、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采购工作中坚持“专务、急务”,为打赢疫情防控战役提供了政策支持。
相关推荐
- >八举措保障疫情期间用药供应[2020-06-17]
- >交通部发文要求公路水运工程保障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2018-09-16]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2017-11-07]
- >全国PPP新平台为疫情防控项目 开设绿色通道[2017-04-10]
- >四川省发展改革系统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 助力疫情防控 保障经济平稳运行[2017-04-26]
- >广西:十条措施力推PPP发展[2019-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