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财政局:部分政府采购活动可暂停或延期
- 发布时间:2018-10-21
- |
- 浏览次数:96
19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了防疫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办法。有人提到,一些政府采购活动可以暂停或推迟,应尽可能选择非现场实施。
为做好COVID-19的肺炎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聚集,保障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出了相关措施,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采购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作为应急采购项目实施;非紧急采购活动因疫情防控不能开展或不能按规定时间继续进行的,可酌情暂停或延期。
此外,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确实需要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相关领域的专家。如果确实需要通过专家数据库随机选择,可以根据属地原则随机选择。
《办法》还建议,疫情防控期间确实需要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尽可能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等非现场方式实施。
采购人应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公共场所COVID-19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政府采购开标评标现场管理。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政府采购机构提供网上采购文件的措施,实行电子评标业务。
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广州市财政局暂停了对专家、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报告、政府采购投诉等相关工作的现场受理。
对政府采购项目的举报或者投诉,供应商应当将举报文件或者投诉以快递方式发送。因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召开投诉处理审查会议,市财政局可酌情暂缓处理决定,并提前书面告知相关当事人。
相关推荐
- >杭州:对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领域交易行为开展检查[2020-06-29]
- >广州公布2020年度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D12-5P空调最高限价[2020-06-23]
- >GPA谈判再推进,我国向世界贸易组织提交《中国政府采购国情报告》(20[2017-06-01]
- >四川:做好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的行政裁决是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2018-02-20]
- >曝光!上海这10家企业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2020-06-24]
-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良好[2020-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