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战“疫”脱贫 同步推进
- 发布时间: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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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部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受阻,面临滞销压力。为了帮助农民减少损失,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转发了《关于“保供给、防滞销”,战“疫”、脱贫同步推进的倡议书》号文件,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加快预留股份的落实进度,近期内尽可能加大采购力度,通过“保供防滞销”平台在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支持贫困农民度过难关。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为进一步利用好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到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增加建档建卡贫困户的收入,帮助打赢反贫困的硬仗,2019年11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和四川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表示,2019年底前,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在贫困县开展农副产品采购。从2020年开始,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全面启动贫困县农副产品采购。
如何组织和引导预算单位在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方案》提出了五项措施: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贫困地区预算单位收购农副产品的预留份额等信息,结合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收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监管,特别是对大量收购农副产品的单位。
二、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农副产品采购规划,通过网上销售平台按预留比例采购贫困地区的农副产品,并严格按照合同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各预算单位以订单方式在贫困地区采购农副产品,并根据情况支付适当比例的预付款。
三是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网上销售平台购买工会福利和慰问,并将购买金额纳入本单位扶贫统计。贫困县所辖贫困村和贫困户的销售金额纳入省级扶贫大数据平台“消费扶贫”统计范围。
第四,鼓励承担指定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通过网上销售平台,在贫困地区储备一定比例的收购和收购农副产品。
第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通过其他渠道购买,购买金额纳入消费扶贫数据库统计范围:承担贫困县扶贫任务的预算单位在指定的贫困县购买农副产品,并可以提供任务证明、购买凭证和贫困证明。有效性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贫困县预算单位购买本县农副产品,并能提供购买凭证、扶贫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级定点扶贫单位通过产销对接会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在贫困县购买农副产品,并可提供采购凭证、扶贫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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